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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公布1月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

2016年1月份,全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1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2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

  1月份,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同比相同。未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同比起数减少1起。

  电力人身伤亡事故

  1月4日,中能建葛洲坝集团乌东德工程施工局在三峡集团乌东德水电站施工过程中,1名施工人员被右坝肩排架上坠落的一根锚索头废料砸中,经抢救无效死亡。

  1月10日,江苏华能建设集团公司在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3号炉低温省煤器支撑钢架安装过程中,上部挂吊点钢丝绳突然断裂,钢柱倒下,1名作业人员被钢柱上的剪刀撑加筋板砸中,经抢救无效死亡。

  1月25日,大唐国际大同云岗热电厂因煤场坍塌导致1人被埋,经抢救无效死亡。

  1月26日,晋能电力集团所属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碎煤机发生蓬堵,1名工作人员在清理粗筛时不慎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注:以上统计数据执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599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5号文)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单一供电城市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能电安〔2013〕255号文)。

  电力安全监管司

  2016年2月17日